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工作谈心谈话制度
(2021年修订)
为拓宽基金会上下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公益慈善工作和基金会建设,深入了解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关心爱护各工作人员,准确评价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切实加强对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状态。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存在问题的看法,深人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经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建立基金会谈心谈话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谈话对象
1、基金会理事、监事;
2、基金会竞聘副秘书长;
3、基金会各中心负责人;
4、基金会各专项基金负责人;
5、基金会各公益慈善项目负责人;
6、基金会各志愿者工作站负责人。
二、谈话内容
1、主要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谈话对象在公益慈善方面的各种问题、实际困难的反映。
2、听取谈话对象对基金会公益慈善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听取谈话对象关于基金会工作特别是全局公益慈善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4、谈心谈话中,要肯定各负责人在公益慈善方面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努力的方面,在思想上帮助,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充分调动各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对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负责人的不正常的工作动态要及时加以疏导,对各负责人的意见和要求要高度重视,合理的及时采纳和解决,不合理的做好解释工作。对各负责人对本单位或公益慈善全局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鼓励,对有关公益慈善全局的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向基金会进行沟通。
三、谈话形式
1、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谈话对象进行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分工调整、负责人调整,以及针对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4、要求谈话。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的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话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工作人员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谈话要求
1、坚持基金会内部谈心谈话制度。基金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谈心,每季度至少1次;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也要相互谈心。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话制度。基金会成员结合分工,与相关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志愿者工作站工作人员、负责人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基金会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志愿者工作站工作人员之间之间、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负责人之间也要相互谈心。
3、谈话前要做好计划安排和有关准备工作。了解掌握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提高谈话质量,达到沟通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约谈,并通过谈心谈话提升工作实绩、改进工作作风。
4、谈话后要抓好有关问题的督办和落实工作。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谈心谈话对象反映的涉及其工作和生活的实际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对谈话认定的存在问题,要跟踪了解整改情况,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及时提出警示,或提出组织处理意见。
5、每次谈心谈话都要有专门记录,留痕备查。基金会秘书处每年初牵头制订基金会谈心谈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基金会领导与各中心、专项基金、公益慈善项目负责人及各志愿者工作站负责人之间年度谈心谈话全覆盖。做好谈心谈话的安排、联络、协调、督查工作。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志愿者工作站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本校实际的谈心谈话制度,确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成员和志愿者工作站骨干之间年度谈心谈话全覆盖,条件允许的可扩大到全体基金会各中心、专项基金及公益慈善项目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工作站志愿者。
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秘书处
中共北京市二十一世纪公益基金会党支部委员会
2021年3月27日
(编辑:基金会网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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